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关于印发《商务和粮食领域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0 浏览次数:81

中石油奈曼支公司,各加油站、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粮食收储企业(经营户):

    根据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奈曼旗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安委会【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旗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及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经商务和粮食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旗商务和粮食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2017年春季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0日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领域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旗委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下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巩固2016年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商务和粮食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各行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目标任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长: 韩宝良  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 高东兴  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王喜明  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张凤国  商务和粮食局纪检组长

 员: 王玉江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玉峰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计静宇  商务和粮食局内贸股工作人员

         王景山  商务和粮食局粮食业务股长

         卜范艳  商务和粮食局粮食业务股工作人员

         许永贵  商务和粮食局粮食业务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协调、统计分析和通报,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办公室主任:王玉江(兼)。

    三、检查时间:

    3月20日至5月30日。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的软件建设: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即是否制定本单位从董事长(总经理、或法人)到班组、到车间、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或修订)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从业员工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

    4)是否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对本单位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整改责任人。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6)特种设备是否按期经过相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公共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并正常使用;厂房库房、员工宿舍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做隔热保温层,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2、油气领域安全检查:继续规范成品油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黑运输车辆和违规倒油行为。依法查处无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未经培训、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报警设备、防雷防静电设备、消防器材等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各经营单位的电梯、锅炉、危化品管道等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五、检查分工:

    各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毕,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旗商务和粮食局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督查。

    六、工作步骤:

    本次大检查分为安排部署、企业自查自改、主管部门检查及旗政府督查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按照旗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制定方案,落实到各有关单位,明确检查任务和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重点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进行彻底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15日)。商务和粮食局要对监管行业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旗政府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30日)。旗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开展全旗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企业法人(负责人)要深入现场、亲临一线,督促督导。要保证时间、人员、经费及时到位。自查自纠要做好记录,保证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2、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对不能立即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或盯守,跟踪整改,确保安全。

    3、各单位部门要借助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利时机,提升本单位、本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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