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尔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呼尔沁电子商务民族特色产品销售平台资金补助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奈曼旗财政局(奈财农[2015]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自行采购相应设备及车辆,资金总额为25万元。
接文后,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明细和标准做好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此批复
附件:内蒙古呼尔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民族特色产品销售平台自行采购明细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奈曼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2月28日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