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全面做好2025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全力推进“温暖工程”,做好煤炭采购、运输、分售等各环节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急难问题,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买得起、有煤烧”,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二、保障标准
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原则上按2吨/户的标准予以保障。
农牧民取暖用煤到户价格由坑口价格和煤矿到各分售点的运输费用构成。
农牧民取暖用煤以霍林河地区块煤为主,热值保证在3500大卡以上。
三、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摸清底数。各地区于2025年10月15日前全面摸清本地区需求户数和需煤总数。
(二)落实煤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统筹调度,于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煤源落实工作。
(三)采购运输。由鼎信集团负责煤炭采购运输,统一组织运输车队,将煤炭从煤矿运到各苏木乡镇场确定的煤炭分售点。
(四)煤款结算。各有关单位将收取的购煤款(包含煤款和运输费用)交给鼎信集团,由鼎信集团分别支付给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和运输车队。
(五)分售到户。各苏木乡镇场务必于202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分售到户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成立2025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班,组长由旗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副旗长担任,副组长由旗政府办公室协调能源工作的副主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旗委宣传部、网信办,旗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科局、财政局、林草局、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及旗政府督查室、各苏木乡镇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鼎信集团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负责专班协调统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工作调度,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围绕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各项工作,确保冬季取暖用煤供应持续稳定。
2、各苏木乡镇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是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摸清辖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倒买倒卖、偷梁换柱、以次充好、随意加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贪污腐败等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4、工作结束后,各地区要整理归集各类档案资料,保证煤炭流向可溯可追。
解读机构: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崔玉波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0475-421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