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中秋、国庆)期间人流、物流、商流高度集中,“三品一特”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现向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发布如下警示提醒:
一、食品安全:严守“舌尖上的防线”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流程,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食品销售者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来源不明食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餐饮服务单位需持证经营,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料,不加工腐败变质食材;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餐具工具严格清洗消毒,同时引导节约用餐。
二、药品安全:保障用药安全与规范
药品经营企业应提前储备药品,做到应开尽开,鼓励提供24小时供药服务,保障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严禁以搭售、赠送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网络售药需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药品广告内容需与批准内容一致,不得含有虚假断言或功效保证,非药品广告不得涉及药品宣传。
三、特种设备安全:筑牢运行“防护网”
景区、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需对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设备开展全面维保检查,严禁无证运行、超期运行及“带病”运行,设备每日启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安全检查。电梯维保单位需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救援需求及时响应;使用单位要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隐患未消除前坚决停用。燃气气瓶充装单位需严格“一瓶一码”扫码充装,不得为非法气瓶、报废气瓶或临期气瓶充装,及时处置淘汰钢瓶。
四、工业产品安全:守住质量“源头关”
生产销售单位需履行主体责任,生产企业严格原材料验收和出厂检验,销售企业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严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三无”产品,杜绝伪造产地、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等行为,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烟花爆竹等产品隐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五、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秤”
商场、超市、餐饮、酒店等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价格变动及时更新,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严禁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行为,酒店民宿不得虚标房价,旅游景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重点管控米、面、油等民生商品及住宿、感冒发热类药品等价格,保障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六、责任与应急:拧紧“安全阀”
1.主体责任:各单位需对照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杜绝无证上岗、脱岗及疲劳作业。2.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遇电梯困人等突发情况立即处置。3.监管与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留存消费凭证,通过12345、12315热线等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