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统一部署,10月27日,十三届旗委第十一轮第四巡察组巡察旗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旗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明珠传达了上级巡视巡察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旗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王峰余作表态发言。
旗委第四巡察组全体人员,旗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内设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刘明珠强调,开展本轮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实践,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路径,巡察将严格按照旗委要求,紧扣“四个聚焦”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阻碍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旗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能力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工作。旗政府办公室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周密安排,协调配合,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必要保障。
旗政府办公室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严守纪律规矩,以高度负责的行动自觉,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强化问题导向,以闻过则喜的胸怀气度,坚决彻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四要统筹推进工作,以饱满的干事热情,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9204751304(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电子邮箱:nmqxcxz@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党政综合楼1012室,同时,在党政综合楼二楼西侧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旗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