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全面掌握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情况,做好对建设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监管,近期旗发改委联合旗工信局拟对2021年以来取得节能审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单位按照《奈曼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奈曼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奈曼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日
奈曼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以下简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结合我旗2021年以来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高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意识,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围绕项目单位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节能验收等情况,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提高能耗管理质效。
二、工作任务
对2021年以来我旗取得节能审查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调监管平台,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
三、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10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旗发改委、工信局: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旗工信局: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重点用能企业年度工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五、检查人员
此次部门联合检查按照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从旗发改委、工信局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各随机抽取2人,形成1支执法检查队伍。
六、工作要求
按照《办法》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能监督管理职责,将节能审查实施情况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内容”,为确保高效、高质完成监督检查事项,各项目单位要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节能批复及能耗消耗类材料要准备齐全。对检查的项目要准备项目能评报告本子、节能审查意见、2021-2024年能源消费情况报表(包括能源种类、消费量、折标煤量),能源管理制度类等相关材料。
二是重点用能设备及能效水平清单。
三是验收方面材料。提供项目节能验收方面材料。
四是出具真实性承诺函。为确保检查事项真实、检查结果公平公正,应检单位要出具对检查过程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