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奈曼旗青龙山镇鲜品汇生鲜超市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1 浏览次数:4

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青龙山镇鲜品汇生鲜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50525MACWRCF894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栋国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5年6月3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22日

处罚事由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依据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处罚结果

免予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5〕04017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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