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3 浏览次数:5

奈政办字〔2025〕22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8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缓解人民群众临床救治用血持续紧张情况,切实开展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献血范围。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将在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等各单位进行。

(二)献血对象。献血对象为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广大干部群众、大学生志愿者等。献血者体重: 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要求无献血禁忌(参照献血健康征询表),无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

(三)实施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9日

(四)献血地点。一是奈曼旗党政综合办公楼西侧停车场通辽市中心血站献血车。二是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主动与通辽市中心血站对接具体献血时间和地点。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3日—8月15日)。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旗卫健委要对无偿献血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和引导,使公民正确认识无偿献血对挽救生命的重要性,以及血液可以再生、献血无损健康的理念,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献血实施阶段(8月18日—8月29日)。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及献血者报名等工作,选派一名领导带队落实,在旗党政综合办公楼西侧停车场献血人员于8月18日—8月21日按照无偿献血工作日期(附件2)安排,到献血地点体检、初筛检验、献血。各苏木乡镇于8月21日—8月29日在当地组织献血活动(详见附件3)。

(三)总结阶段(9月5日前)。旗政府办公室对2025年奈曼旗团体无偿献血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工作基础。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动员。各苏木乡镇场、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无偿献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此项工作。旗卫健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点作用,做好沟通、协调和监督工作,同时组织好医务工作者带头献血,起到表率作用;红十字会要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依法参与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组织一定比例志愿者参加无偿献血。团旗委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回乡大学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公安交警和城市管理部门要为献血车在献血点的长期或临时停放提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营造献血氛围。无偿献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和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重要考核指标,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者等要率先垂范、踊跃献血,广大健康适龄公民要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互爱精神,自觉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用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各新闻媒体要主动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及献血故事、典型人物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和谐团结进步。

(三)注重实效,保证献血人数。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维系健康的纽带。在临床救治中,每一袋安全的血液都会点亮一个濒临熄灭的生命之光,每一次无私奉献都承载着对同胞的深情厚谊。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精心组织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参照附件内计划献血人数),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旗政府办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1:奈曼旗公民无偿献血协调工作专班.doc
附件2:奈曼旗2025年旗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doc
附件3:奈曼旗2025年苏木乡镇公民无偿献血计划.doc
附件4:献血注意事项及惠民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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