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0 浏览次数:4

奈政办字〔2025〕19号

 

旗政府各委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攻坚期,科学编制《奈曼旗“十五五”规划》,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为确保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我旗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奈曼旗“十五五”规划体系是以《奈曼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旗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旗级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共同组成的统一规划体系。编制各类规划要严格履行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2026年初,完成“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2026年底前,完成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一)奈曼旗“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由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旗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布。具体编制工作由旗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以下3个阶段:

1.前期研究阶段(编制工作启动至2025年4月)。主要是在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五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2.纲要起草阶段(2025年4月至旗委“十五五”发展规划建议出台前)。组织开展规划纲要框架专题研究,起草形成奈曼旗“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框架,测算“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确定重点战略任务,提出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

3.纲要草案编制阶段(旗委“十五五”发展规划建议通过后至2026年初)。根据旗委规划建议,起草旗“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深入论证,并与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于2025年底报送旗委、旗政府审定。2026年初,由旗人民政府提请旗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公布。

(二)奈曼旗空间规划。由旗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十五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旗级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活动,进行空间性指导和约束。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工作要求,适时做好我旗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评估和修编工作。

(三)奈曼旗专项规划。由职能部门编制,对“十五五”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作出细化安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重大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以及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我旗重大战略的落实。

(四)奈曼旗区域规划。由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编制,以旗级“十五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深入贯彻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指导特定区域协调协同发展,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

二、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在编制规划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决策部署和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科学描绘我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切实做好总结评估。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各部门要抓紧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认真梳理本领域“十四五”时期取得的突出进展和成效,评估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提炼规划有效实施的成功经验,涉及主要指标的部门要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准确提供实际进度,并对2025年底前能否完成规划目标作出预判。各部门总结评估报告要于2025年7月21日前报送旗发改委。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同步做好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提重大任务举措、谋划重大工程项目。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重大任务举措,科学谋划提出一批体现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战略意图及我旗现实需要、综合影响显著、反映时代特征、符合人民关切的重大工程项目,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本领域拟纳入旗级“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报送旗发改委。

(四)严格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制度。“十五五”时期将沿用“1+N+X”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制度(1即奈曼旗“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N即经旗人民政府审批印发的专项规划,X即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由部门编制印发的专项规划)。旗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送旗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对属于市场调节的行业领域、部门内部管理需要的规划以及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纳入规划目录编制清单;涉及多部门的,鼓励联合编制印发。

(五)规范编制程序。规划编制要坚持规范化、民主化,严格履行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扩大民主参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迫、最困难的问题,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从实践中寻找破解发展难题的务实举措。

(六)强化规划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加强同“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各规划编制部门要于2026年6月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旗发改委进行衔接,同时附编制说明、专家评审报告、民委出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审核意见等;涉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须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须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须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人员力量,加强经费和后勤保障,保证规划编制顺利开展。旗发改委牵头成立“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小组,负责奈曼旗“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