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工作安排
(一)献血范围。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等各单位进行。
(二)献血对象。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广大干部群众、大学生志愿者等。献血者体重: 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
(三)实施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9日
(四)献血地点。一是奈曼旗党政综合办公楼西侧停车场通辽市中心血站献血车。二是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主动与通辽市中心血站对接具体献血时间和地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3日—8月15日)
(二)献血实施阶段(8月18日—8月29日)
(三)总结阶段(9月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动员。
(二)各新闻媒体要主动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及献血故事、典型人物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和谐团结进步。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精心组织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解读机构: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张威
职务:党组书记、主任
联系电话:0475-280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