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08 浏览次数:115

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中共奈曼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安监局结合当前全旗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5月上旬,我局制定了《宣传思想文化2018年工作计划》,并成立了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确定了抓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定到人;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局党组与各股室、办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书》,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三带头”、“三亲自”,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四是2018年局党组共召开2次意识形态部署会议,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并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

(二)理论武装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旗安监局严格按照旗委统一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下发了《2018年度奈曼安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并拟定了学习计划,要求党组成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2018年,局党组共召开12次中心组学习,3次党组学习,考试测评2次,共计6人次完成试卷。按照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重要论断等,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以及直接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开展了宣传“七进”活动,组建了局“学习讲堂”。四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奈曼旗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奈曼旗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 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8月21日至22日)等,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题宣传;二是我局积极推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常态化,并制定印发了《奈曼旗安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同时积极组织安排局新闻发言人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切实提高新闻发言人业务素质;三是认真做好党报党刊工作,年内我局订阅了求实、保密、实践、半月谈、内参选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内蒙古日报、通辽日报、经济日报等刊物,已按时完成2018年度党报党刊及内刊征订工作;三是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机结合。上半年,旗安监局在《奈曼政务》、《活力奈曼》等公众号发稿2篇,以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四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我局成立了舆情信息小组,制定了《奈曼旗安监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奈曼旗安监局网络舆情安全突出事件应急预案》、《重大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以上办法及预案,针对网上热点敏感问题多做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工作,努力化解矛盾,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年初即制定了《奈曼旗安监局精神文明工作计划》,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精神文明目标责任制入手,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针对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的实际,我局及时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环节干部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五)文化工作完成情况

在奈曼旗政府网站中的安全生产专栏中,不定期刊登《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事故案例。

(六)网络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网络舆情工作职责,制定了《奈曼旗安监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措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等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够及时。二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格,组织讲座、培训等活动时,未向宣传部门进行备案。三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四是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未设专兼网络意识形态具体工作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

三、整改措施

(一)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我局党组将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并及时进行通报。

(二)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格”问题,我局党组将完善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同时,开展讲座论坛活动时要及时向旗委宣传部进行报备。

(三)针对“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一是按要求及时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題会议。二是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专题会议各项制度,设立专门会议记录本,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三是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有关网络意识形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全面贯落实。四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购置必需的专用监管设备,所需设备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力量薄弱”问题,强化网络宣传队伍建设,确定1名专兼职网络意识形态具体工作人员,并设有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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