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奈曼旗服务部关于“公积金”政策的解读及答疑(十三)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次数:14

解读机构: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奈曼旗服务部

解读人:王雅丽

联系电话:0475-4222559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的个人征信报告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当前不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2.贷记卡当前不存在逾期或呆账;

3.贷记卡不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不含卡费、年费),近48个月内不存在逾期次数连续3期及以上或累计9期及以上记录(单次逾期金额在100

元(不含)以内的不计入逾期次数);

4.单笔贷款48个月内不存在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累计9期及以上记录(单次逾期金额在100元(不含)以内的不计入逾期次数)

5.不存在近两年内贷款以资抵债等记录;

6.不存在近两年内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7.个人征信报告中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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