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奈曼旗纪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奈纪发〔2019〕17号)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奈曼旗纪委文件精神,我局抓紧部署落实整治工作,对我局涉及的民生领域工作产生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开展的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思想认识问题。应急管理系统内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本职业务工作和涉及民生工作业务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项目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二)贪污腐败问题。民生领域业务开展过程中,各股室、队及基层应急具体实施站办人员,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涉及民生的项目关键环节存在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
(三)滥用职权问题。在应急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各股室、队在处理涉及民生事项中存在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纪违法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批和服务中存在冷硬横推,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随意设立条件、标准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在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认真梳理与民生相关的职权清单和存在的突出民生问题,本着“本系统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为不满、最为强烈,就要重点开展针对性整治”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拓宽线索来源,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布专项整治重点和举报受理方式,结合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畅通信访举报通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整治成果。对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全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四)严格报告制度,落实上级要求。制定的整治方案上报派驻纪检组审核,审核后上报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审定后方可实施。在旗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我局将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完成各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上报开展整治情况。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