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奈曼旗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
安排意见
(2014年3月3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主战略,争当南部旗县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加快推动县域工业带动型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商引资工作管理方面
(一)2014年由组织部和招商局考核选人,选派优秀人员组建7个外派专业招商局。确定专业招商队伍后,利用2-3天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招商引资工作培训活动。同时发挥“以商招商”的优势,选聘部分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和工作在外的奈曼籍知名人士进行招商,并支付其一定的招商引资经费补贴。
(二)2014年外派专业招商按照产业和重点区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商,在京津冀(以天津、河北为重点)、长三角(以江苏、浙江为重点)和东北(以沈阳为重点)等重点地区与相关产业结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三)参考相关兄弟旗县外派专业招商经验,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干部在被选任外派专业招商局副局长后,应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
(四)客商接待根据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三条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由旗招商局进行统一进行接待,年底由财政据实核销。
(五)2014年外派专业招商局的招商引资经费继续采用“包干制”,每个外派专业招商局每年招商引资经费17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外派专业招商局外出招商交通费,由招商局统一支配;12万元用于外派专业招商局外出招商住宿、伙食、通讯等相关费用。旗招商局经费参照2013年日常招商引资经费50万元,其他专项经费及大型集中招商活动经费由旗财政单独列支拨付给招商局,招商引资专项奖金核实认定后据实拨付。
(六)为提高外派专业招商人员招商引资积极性,对2013年年初承诺的外派专业招商局的招商引资经费一次结清。
二、招商引资重点工作方面
(一)2014年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40个以上,总签约额100亿元以上,实现到位资金84亿元以上,新开工建设项目30个以上。
(二)围绕产业和重点区域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三)计划召开招商引资专项推介会3-5次,其中在我旗召开招商引资专项推介会1次,沈阳等外地召开招商引资专项推介会2次以上。
(四)旗四机关领导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分管领导要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了解并掌握项目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招商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继续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要认真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及督查、落实和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对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审查把关,内引外联企业资格认定以及全旗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加强对专业招商局和苏木乡镇、场、街道、开发区招商工作的调度,强化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五)制定对苏木乡镇、场、街道、开发区,外派专业招商局及旗直经济相关部门管理考核办法;并给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开发区党政一把手,外派专业招商局及旗直经济相关部门一把手定指标、下任务。
(六)以“定向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为重点,通过网络每半个月或每周进行一次项目推介。加强与市外派专业招商人员的沟通与联系,实现资源共享。拓展园区招商、合作招商、产业招商等优势,实现共赢。
三、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方面
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主要围绕内蒙古奈曼新材料(特钢)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配套项目、玉米生物科技产业、矿产资源加工产业、电力能源类产业、农畜产品加工及小食品加工产业、第三产业、汽车产业园、化工园区、奈曼高淳经济园区等九个方面进行重点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