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旗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2 浏览次数:14

奈政发〔2025〕44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勇 旗委副书记、旗长通辽奈曼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旗人民政府和通辽奈曼工业园区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审计局。

均 旗委常委、副旗长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于勇旗长负责发展改革、国防动员、统计、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业、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大数据、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国有企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财政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管理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有企业。协助于勇旗长分管旗审计局。

联系:旗人大、旗政协、监察委员会、档案史志馆、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奈曼监管支局、驻奈各金融保险机构、国家统计局奈曼调查队、内蒙古通粮集团各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完成于勇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宏威 旗委常委、提名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人选协助于勇旗长负责民族事务、民政、中药产业发展、供销合作、商务、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局、药材研究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投资促进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旗总工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慈善总会、工商联、奈曼旗通用机场、高速公路奈曼旗路政大队、通辽市公路养护中心大沁他拉分中心、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所、赤峰车务段奈曼车站、邮政分公司、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

完成于勇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潘大伟 旗委常委、提名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人选(挂职)协助于勇旗长负责京蒙对口帮扶工作。

王伟生 副旗长协助于勇旗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就业、社会保障、城市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旗人武部、武警中队、84分队、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奈曼旗服务部。

完成于勇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永全 副旗长协助于勇旗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学技术、林业草原、水务、乡村振兴、京蒙协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自然公园管护中心、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联系:气象局、科学技术协会、生态文明暨沙草产业促进会、老科协、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完成于勇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春生 副旗长兼公安局局长协助于勇旗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完成于勇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海龙 副旗长(挂职)协助于勇旗长负责本地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张永全副旗长负责乡村振兴、科学技术等方面工作。

蒋翠艳 提名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人选协助于勇旗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街道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联系:共青团奈曼旗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关工委、老体协、足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华书店、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奈曼分公司、734发射台。

完成于勇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弘强 提名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人选协助于勇旗长负责工业、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境、能源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联系: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国网奈曼旗供电公司、内蒙古通辽市盐业有限公司奈曼旗配送中心、中国移动奈曼旗分公司、中国联通奈曼旗分公司、中国电信奈曼旗分公司。

完成于勇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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