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生态加油站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5-09-25 浏览次数:29

检查时间

执法单位

检查对象

单位地址

检查内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备注

2025年9月19日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生态加油站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生态大街

1.经营许可证延期 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 3.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 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未投用或处于非正常状态,长时间报警未处置 6.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7.经营许可证变更 8.经营许可证取得 9.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经营许可证延期(合格) 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合格) 3.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 (合格)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合格) 5.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未投用或处于非正常状态,长时间报警未处置(合格) 6.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合格)7.经营许可证变更 8.经营许可证取得 9.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合格)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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