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起纠纷,调解化干戈

发布日期:2025-09-10 浏览次数:39

     9月初,一起因居民就医引起的纠纷在富康社区通过多方力量共同努力调解成功。

     由大沁他拉第二司法所张所长、大镇派出所王教导员与富康社区陈主任组成调解小组,分别与当事人和诊所负责人进行单独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和理由。在掌握充分信息后,调解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首先向双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若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后续针对赔偿金额问题,调解员采取 “背对背” 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对当事人,调解员劝其结合实际损失和诊所的责任程度,合理调整索赔预期;对诊所负责人,调解员则强调,妥善处理纠纷不仅关乎患者权益,也影响诊所的口碑和信誉,建议诊所正视自身不足,积极承担相应责任。经过多次耐心疏导和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共识:诊所一次性赔偿当事人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发挥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联动作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辖区居民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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