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消除住宅居民小区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辽市住宅小区楼道堆乱杂物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全面排查、彻底清理、长效管理”原则,对全旗居民小区进行全覆盖排查。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消除楼道堆物及“飞线充电”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为群众创造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三、整治区域及内容
(一)整治区域。全旗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单元门厅、楼梯间、走廊、电表箱、管道井等建筑内部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裙房顶部、与楼本体连接处、连廊等楼栋外延伸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充电设施周边区域。
(二)整治内容。一是清理楼道堆物。二是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
四、职责部门
(一)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二)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三)旗住建局。
(四)旗消防救援大队。
(五)旗公安局。
(六)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旗市场监管局。
(八)旗供电公司。
(九)旗应急管理局。
(十)旗融媒体中心。
(十一)共驻共建单位。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自查阶段(8月26日—9月1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日—9月16日)
(三)攻坚总结阶段(9月17日—9月25日)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旗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资料整理及日常事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日常巡查发现机制。二是问题报告处置机制。三是依法清理处置机制。四是执法联动进小区机制。五是举报投诉响应机制。
七、整治处罚措施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发现、劝阻、上报”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清理的个别居民和相关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解读机构: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王峰余
职务: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475-421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