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奈曼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次数: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工作部署及《2025 年奈曼旗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千万亩节水高产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全旗实际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扶持政策。

   一、总体目标

   依托高标准农田、玉米单产提升项目建设,以农业规模化经营为抓手,通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土地资源整合,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不断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2025年,全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30万亩,打造整镇推进典型4个,整村推进典型45个,培育年营收超千万元服务企业2家:全旗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营收达到5.5 亿元。

   二、支持对象和扶持范围

   (一)支持对象 在项目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托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服务组织。

   (二)扶持范围

   1.农资供应服务。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与配送服务。

   2.农业生产性服务。包括耕种、灌溉、施肥、植保、收割、烘干、仓储等农业生产环节服务。

   3.农产品销售服务:包括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以及电商运营等服务。

   三、具体政策

   1.争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对服务规模较大、模式创新、服务成效显著、农民满意度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补贴,重点向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主体予以倾斜。补贴金额根据服务面积、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农民增收效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后予以发放。

   2.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性高、意愿强,但土壤肥力较差、播种质量不高等农业生产设施不完善的地区,优先落实玉米单产提升工程。2025年,计划实施玉米单产提升行动30万亩。

   3.对已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且服务覆盖面积较大、服务内容较为全面、服务成效显著,同时,群众对高标准农田项目有较高积极性和配合度的地区,优先规划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现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高效衔接。2025年,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 36万亩

   4.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但因长期连作导致土壤板结、肥力下降或病虫害严重的地区,优先落实耕地轮作项目,鼓励服务主体做秸秆还田、免耕少耕、有机肥施用等。2025年,计划实施耕地轮作项目 15 万亩、

   5.对服务主体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块或集中连片种植区域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优先落实“一喷多促”项目。

   6.对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内秸秆还田地块,通过安装监测设备,提供作业记录且深松深度达到合格标准后,经旗农科局验收通过后,优先按照作业面积享受相应补贴,该政策重点向环节托管服务主体倾斜。2025年,计划实施深松整地18万亩。

   7.对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内,集成应用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的,优先列为万亩片、千亩方、百亩田及粮油规模单产提升等示范园区,给予化肥等农资或资金补助。

   8.对应用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土壤肥力提升等先进黑土地保护技术,并配备专业的农业机械和检测设备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9.培育农资、农产品批发销售等企业或联合社升规纳统,积极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指导服务。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给予年内培育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纳统企业或联合社资金奖励。

   本扶持政策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至2025年底。若各项政策措施调整,以现行政策为准。本扶持政策由相关政策执行部门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奈曼旗 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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