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
为进一步加强全苏木林草湿资源管理和保护,按照《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毁林毁草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奈党办发电〔2025〕24号)要求,针对破坏草原、开垦草原、开垦林地、迹地更新、生态修复等五个方面典型问题,开展为期6个月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一)开展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整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我苏木采伐迹地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和《造林技术规程》要求,苗木质量是否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T374-2023)Ⅱ级以上;更新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是否达标。对于更新造林不合格地块,由各嘎查村监督做好今年秋季全面完成补植补造。对于责令限期整改还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采伐迹地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间种 农作物或更新造林前开垦耕种行为。对于违规违法开垦采伐迹地种植和未成林阶段开展间种行为的,按照开垦林地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没收违法违规所得,视情形解除林地承包合同,并及时将违法行为查处地块信息转交至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做好地类对接。
三是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后抚育管护情 况,更新造林树种是否适地适树,树沟内是否杂草丛生,苗木是否存在病害、牲畜、人为破坏以及林木生长状况是否符合预期生长指标。对于抚育管护不到位的地块要采取围封措施,加强浇水除草等抚育措施,确保林木按期郁闭成林。
(二)开展违规林间种植行为整改整治行动
一是排查林间种植行为是否按照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严格规范林间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通政办发〔2024〕12号)、《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发展林下复合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24〕10号)要求,严格履行申报备案程序。对于未经备案,擅自开展林间种植行为的一律取消间种资格,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打击处理。建立健全林间种植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申请-报备-审批”的规范种植程序。
二是依据2023年林草湿融合数据林地范围,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间种行为,种植作物的品种、模式,以及种植农作物与树木距离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违规开展种植行为的,在妥善处置的基础上,及时进行清茬平垄工作,对清理留茬、平垄地块线索和查处档案及时转交至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做好地类变更工作。
三是评估经营情况是否以营林为主,排查林间种植行为是否对林地林木造成破坏,包括土地是否沙化、是否遭到药害或人为破坏;修剪程度、造林株行距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以及是否存在采取宽行大垄造林为种植农作物预留空间的行为。因开展林间种植行为造成林木和林地破坏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没收全部违法违规所得,并视情况依法解除承包合同。对于株行距和苗木生长不达标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护,达到间种标准前不得开展(进行)任何模式的种植行为。
(三)开展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原问题整改整治行动
一是对全苏木村屯规划范围外、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区范围内的违建零散牧铺进行清理整治,牧民传统转场临时牧铺不作为清理对象。
二是对2021年以来未经林草部门审核审批建设、超审批范围建设、“批东建西”、临时占用超期未恢复等违法违规占用林草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全面加强林地草原征用审核审批管理,明确责任人,逐项目整理对应矢量数据。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手续办理;不符合的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植被,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清仓见底。同时,依法依规严格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对于基本草原应禁占或少占,不能避让的应实现占补平衡;对于设施农用地、高标准农田、水利方塘等项目用地必须办理使用草原手续。
(四)开展违法开垦草原问题整改整治行动
一是举一反三起底整改。详细摸排属地草原资源情况,掌握草原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同时,结合群众信访举报、以及矢量数据等反映的线索,对2021年以来反馈的草原变化图斑、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行动图斑、草原经责审计图斑、2024年遥感监测林草湿变化图斑、2025年自治区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下发草原变化图斑及通辽市2023、2024年变为非林草湿图斑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同时,加强重点区域巡护巡查,坚持遏增量和减存量同步进行,强化动态巡查和定期检查。
二是严格落实三到位要求。按照案件查处到位、植被恢复到位、追责问责到位“三个到位要求”。边排查、边整改,快速处置问题线索,依法从严打击毁林毁草行为,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原则,利用免耕补播多年生乡土草种等方式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草原植被恢复工作,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切实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完成草原植被恢复的要编制草原植被恢复方案,植被恢复工作可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是加强草原管护员管理和考核,对发生违法违规占用草原案件未发现未上报的、草管员出勤率低于规定时间的,视情节作出扣发劳务报酬或解聘处理。
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让草原生态保护利用相关政策和制度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人人遵守。同时,不定期做好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加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释警。
(五)开展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成果整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2021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天然林保护与营 造林项目。对多日奔敖包嘎查村人工灌木林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保存率是否达标。
二是2024—2025年“三北”六期工程项目。要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8月底前完成超长期国债项目工程建设,11月底前完成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任务,11月底前完成超长期国债项目验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根据施工进度及验收情况支付工程资金;同时,要抓好工程建设成果管护,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问题发生,确保“治一片成一片”;11月底前完成。
三是全面排查通辽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检查建 设进度、资金拨付和成果管护情况。对“林转耕”地块,要逐地 块摸清底数、现状,8月15日前完成排查整改。对历年造林不达 标地块,要排查补植补造和造林成活率情况,8月20日前完成排查整改。对项目所有地块进行成活率和保存率验收,8月31日前完成验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嘎查村、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要深刻认清形势,引起高 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切实从 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安排好集中整治行动。并于8月1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按照5个专项建立问题清单,形成台账,确保问题清仓见底,1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12月底前全面总结成效。
(二)精准排查核实。各嘎查村、逐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组织体系,严格按照“实事求 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优化整改流程,不断提高问题整改效率。
(三)坚持边查边改。各嘎查村、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要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紧盯问题整改,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尽职免责、整改减责”的原则,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行动迟缓、排查不深、敷衍塞责、漏报瞒报现象进行通报批评。
附:1.奈曼旗2021年以来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情况排查表
2.林间种植行为排查台账
3.零散牧铺调查表
4.违法违规占林占草项目调查表
5.白音他拉苏木设施农用地备案台账2021-2022年XXX嘎查村设施农业用地清单2021(未备案)
6、违法开垦草原问题摸底调查表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