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全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及理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2 浏览次数:18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提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有效防止和补偿了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致贫、返贫风险损失,缓解了社会保障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保险制度,开展统保普惠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保险公司要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保障全面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实现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二、保险相关事宜

(一)参保条件:截止20253月31日(含)前、具有奈曼旗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保费:约为3.7/人/年

(三)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四)保险理赔金额:总理赔保额25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理赔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理赔金额(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

(五)承保方式:本年度以旗县为单位,实行无清单投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均在保险范围内。

(六)保人:通过政府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2025年确定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中心支公司为奈曼旗承保机构。承保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设计、保险责任、成本核算和及时理赔服务等工作。  

(七)保险监督:旗两级民政局对承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承保机构每个季度要按时向市旗两级民政部门上报理赔数据信息。

(八)承保期限:20254月1日至20263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民政局及承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推进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尽快落到实处。承保单位要加大理赔力度和效率,要在第一时间接受报保险人申请受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理赔。

(二)完善监督机制。投保人对保险人的承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如保险人的服务达不到相关要求,投保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投保人切实加强承保保险机构理赔服务工作,促进承保保险机构发挥主体责任,确保老年人享受权益保障。对承保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等定期进行综合评估。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是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了解此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和安全保障,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四)报送评估报告。承保机构在承保期间结束后,主动委托具备法定资质和行业权威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保险项目基本情况、案件核实情况、理赔回访情况、理赔效率、赔付结果分析、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宣传情况等核心内容开展全面评估,确保评估过程客观公正、数据真实准确。获取评估报告后,对报告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合订成册,并将评估报告送至对通辽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存档。

附:承保(理赔)单位相关信息:

奈曼地区服务小组

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都国际洒店、金都购物广场商业122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13310357775

 

 

 

奈曼旗民政局

                                 2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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