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109

政发2020〕26号

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

  

 

各嘎查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202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通政发【202011号)、《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奈政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市情市力、旗情旗力、镇情镇力的调查,通过此次人口普查,能够全面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乡村住房等方面情况,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嘎查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为加强普查的组织领导,成立新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嘎查村要于2020年4月20日前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

镇统计工作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镇宣传部门负责普查的宣传和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镇中小学校负责协调对在校学生的普查宣传工作及在校学生的普查登记工作。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行政区域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记录。

镇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普查制图所需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镇综合执法局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与动员工作。

(三)组建普查队伍

每个普查区必须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工作。每个普查小区至少要配备1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嘎查村、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嘎查村、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嘎查村、各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行之有效地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确保全镇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新镇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新镇人民政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德祥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邰振宇  镇政府副镇长

 员:于占波  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书江  镇党委宣传委员

吴凤学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书昭  镇统计工作站站长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凤华  镇财政所所长

周海军  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云堂  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东辉  新镇派出所所长

王自海  新镇中学校长

王新民  白音昌中学校长

杨向明  新镇中心校校长

桑贵友  白音昌中心校校长

白双合  朝古台蒙小校长

曹献章  新镇电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邰振宇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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