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招商局机关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04-07 浏览次数:77

奈曼旗招商局机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机关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议事规则,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局长(或委托召集会议的副局长)确定,会前将会议时间、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三)局长办公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四)局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按照工作分工落实责任机构和具体承办人。承办机构或承办人要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局长或有关副局长汇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二、机关学习制度

)机关学习由党支部安排落实。实行集中学习与经常性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参与。

)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把学习作为促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上班时间不得参与网络游戏、视频、聊天、购物等。

)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政策、理论、法规、业务等方面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同时,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三、请示报告制度

)副局长要主动向局长请示报告工作,各股室人员要主动向分管副局长请示报告工作。

)交办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向交办的领导汇报办理结果。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向交办领导请示,不能自作主张。

)因事因病或因公外出时必须请假,并告知机关办公室,返回后及时销假。副局长向局长请假,各股室人员向分管副局长请假。请假超过1天的,需经局长批准。

四、公文处理制度

(一)公文的签收和办理。建立公文签收登记簿,由专人详细记录公文签收、办理情况。签收的公文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传递到分管副局长处,然后按签署意见逐一阅办。急件要随收随送,局长或副局长外出要及时沟通,不得拖办、漏办。

(二)公文的起草和审核。公文的起草由相关股室人员负责承办,先由交办的副局长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查,然后由分管文字综合工作的副局长审核,再送局长审签。局长外出时,征得局长同意,由局长回来后补签或局长委托副局长签发。

(三)对拟送领导审核、签发的公文,按规定程序及时呈送,不得拖延、积压。履行签发手续的文件必须即时印发,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公文的起草人员负责规范文种、格式,统计文件印制数量,并对文字作最终校对。

(四)签发后的文件原稿及附件、签收并办理完毕的文件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遗漏。

五、保密制度

)严守保密规定,重要事项要做好时限内保密工作,涉密文件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印制公文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存档的草稿、打印废稿等统一存放到固定位置,定期销毁。

计算机所装配的各种程序由使用人员保管,不得丢失。计算机发生故障维修时,使用人员必须在场实行监督,保证存储内容不外泄。

六、车辆管理制度

)在保证局长用车的前提下,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派。未经局长和办公室主任调派,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外借车辆。

(二)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修,保证车辆清洁、安全。出车任务结束后,车辆要及时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停放在家中或其它不安全场所。

七、其它制度

)使用机关印章需经局长批准。印章由办公室或局长保管,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印章。

(二)驾驶员要保证联络畅通,出车期间严禁饮酒,行车时关闭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接待客人或因工作加班误餐,由办公室请示局长同意后统一安排。

)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会议通知,办公室要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局长和股室工作人员。

)加强机关安全、办公室环境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防盗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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