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的措施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34

旗内各养殖场(户):

   汛期尤其是七下八上时期(七月下旬至八月上旬),是动物疫病的易发和高发期,炭疽、口蹄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容易发生和流行,为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加强监测排查

   密切关注所在地防汛形势,研判动物疫情发生风险,强化防控措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后,要加强风险监测,及时研判受灾区域动物疫病发生和发展态势,做好防范措施,降低疫情风险。加大炭疽、牛结节性皮肤病等自然疫源地、高风险区域畜禽排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迅速上报。

二、做好应急措施

   确保辖区内发生灾害后有序开展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消毒剂、防护用品、疫苗、驱虫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状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筑牢免疫屏障

   针对口蹄疫、炭疽、牛结节性皮肤病、布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要及时对新补栏畜禽、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畜禽进行补免。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疫病风险发生情况,可对畜禽进行一次紧急免疫。在炭疽老疫区,要排查牲畜炭疽免疫情况,确保牲畜处于有效免疫保护期状态内。

四、做好消毒灭源

   在疫情高风险区域,要对畜禽养殖圈舍、运输车辆、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厂、畜禽交易市场等开展预防性消毒。洪涝灾害后,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过水区域要排水清污后再进行消毒;发生畜禽死亡的养殖场户,消毒时要选择高效消毒剂,提高使用浓度,增加消毒次数。对蚊蝇幼虫的孳生场所,要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

五、规范落实无害化处理

   指导受灾区域及时将死亡畜禽,按要求转运至专业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要转运至无害化处理暂存设施或合理选择深埋地点,规范做好暂存和深埋处理,严防病原外溢和污染环境。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感染。

六、强化宣传指导

   充分利用各地方单位官方网站、抖音、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宣传汛期动物防疫知识,提高养殖场户风险防范意识,坚决做到“四个不”(不接触、不宰杀、不食用、不买卖)。要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加强饲养管理、保持饲料清洁、圈舍加固、防汛排涝等应急准备工作。

 

 

信息来源:兽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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