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年政务服务指标任务,大数据中心牵头指标5项,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二、任务完成情况
(一)已完成任务情况
(4)深入推进“一表通”改革。更新完善地区部门数据需求台账,实现数据维护、智能上报、随时取用。一是自“一表通”工作开展以来,我中心共组织6次培训,涉及到全旗32个旗直部门和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提升系统应用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操作水平。二是持续更新完善数据需求台账,截至目前,我旗23个台账共计填报数据2.64万条,自治区下发的23个标准台账共计填报数据3.83万条。目前的26张数据表总计填报数据15334条,后续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更新数据填报工作。三是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现已将《人口基础数据表》授权至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待基层导入主键字段(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所属嘎查村社区),完成人口基础数据表的数据认领工作。
(21)巩固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和安全防护能力。扩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范围,按需接入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及银保机构等。一是完善《奈曼旗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提升防范化解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风险能力。二是根据实际需求,现已将奈曼旗人民医院、奈曼旗蒙医医院、鼎信集团、乃蛮城投、铁塔公司等5家单位企业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二)正在推进任务情况
(20)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依托数据共享“三清单”机制,继续拓展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提升共享质效,实现重点领域的数据共享全覆盖。推动自治区级数据回流,促进市旗两级数据共用共享。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数据回流工作,一是现依托通辽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申请了“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接口信息”接口,应用于医保报销查询系统。二是根据通辽市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部分政务信息资源的函》工作内容,由奈曼旗统计局有条件共享旗县部分数据,应用于城市分脑数据需求。
(22)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编制公布开放目录并动态更新,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企业登记监管、气象等领域数据资源。目前已完成我旗各部门共享交换平台账号注册及分配工作,各部门可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编制数据目录,并进行目录开放配置,将数据共享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
(23)积极开展数据共享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数据资源目录认领编制及数据资源挂接工作,稳步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调用量。目前通过通辽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部分数据,一是无条件共享奈曼旗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相关信息;二是无条件共享奈曼旗大数据中心平台信息。
三、存在问题
旗县地区的数据壁垒问题较为严重,各部门缺乏数据治理与开放意识,与企业、社会组织之间存在数据流通障碍。难以获取必要的数据资源。建议市政数局依据政策法规,对各旗县编制数据共享“三清单”、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共享等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提高各部门数据开放意识,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等途径,逐步有序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促进数据的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