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6日至5月21日,旗委第四巡察组对民政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13日,旗委第四巡察组向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党组部署多,实际检查少,虽有统一的学习计划,但是通过查阅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发现大多没有按照计划进行学习,使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再学习,对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进行检查整改,每周抽查3到5名干部职工笔记,对笔记不合格人员,要求重新撰写学习笔记,目前,所有职工均完善学习笔记,全部做到集中、自学内容分开。二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开展3个“一”活动,即一次微信在线观看讲话相关视频材料,一次督查自学笔记,一次微信在线答题活动。
2.关于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奈曼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召开全旗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解决动态管理不及时和应保未保问题,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对电话举报事件进行入户核实,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意见。二是扎实落实《奈曼旗殡葬综合改革工作试点方案和奈曼旗2018年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奈政发[2018]46号)精神,全面推行奈曼旗户籍人口(公职人员除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200元(火化费240元、接尸体费380元、纸棺200元、休息厅80元,骨灰盒300元)政府买单政策,在殡仪馆推行精简火化手续办理程序,将三种票据整合成一张票据,由1名工作人员一站式为丧户办理完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结合全旗第十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就基层民主建设进行2次专题培训,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532工作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嘎查村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完善村务公开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理论学习规范性和系统性不强问题,一是通过整章建制,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学习制度、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和规范职工婚丧喜庆事宜等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机关事务管理机制,以机制管人,制度管事。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查找问题,对个人学习笔记和集体学习笔记做出具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习笔记。加强中心组学习力度,截止目前,中心组共学习7次,每次学习均做到有会议议程、学习资料、影像资料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学习。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规范管理学习档案资料,组织中心组进行马克思主义专题学习一次,召开一次意识形态知识培训会议,通过微信群组织职工学习意识形态知识5次。通过意识形态调查问卷方式,了解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了解程度。二是专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对阵地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及分析研判会,主要负责人对阵地进行1次检查督导、建立台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中,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总结。三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半年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门剖析,班子成员也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之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业务分配不合理,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调整工作分工,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司机职务,将双拥办现承担的大病救助工作移交至救灾救济股。二是对民政工作进行逐一梳理,按职能职责分工划归相应科室负责。三是严格人事管理制度,对民政系统在职人员进行全部排查,对调训人员补齐调训手续。
6.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不紧,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议和职工学习会议,建立健全各种会议记录,针对会议记录本不规范问题,全部更新了会议记录本,明确会议记录负责人,及时认真详细填写与会人员的发言和表态意见,建立党组、局务会议参会人员会签制度,会议结束时,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真正做到各种会议记录能够如实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对需要研究的事项,提请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坚持做好记录,确保了会议规范、严肃、有效。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7次、班子会议11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15次。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目前,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召开支委会2次,党员大会3次,通过微信语音、视频的方式定期组织党员开会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真学实做上下功夫。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整治“四风”禁而未绝,存在差旅费报销不合规情况的问题,严格财务工作纪律,将2013年12月31日85号凭单差旅报销不合规三笔资金,总共报销招待费830元,全部收回入账,费用由个人承担。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关于“2017年10月31日119号记账凭证,核销汽车维修及保养费用9540元,发票为电脑等办公耗材,且未入固定资产账目”问题,重新记账:电脑1台6300元,记入固定资产。二是关于“2014年6月30日46号记账凭证14885元燃油费、350元办公费列支优抚对象核查培训费,账证不符”问题,系局机关车辆加油、办公费,重新记账,调出记入事业支出—行政科目。三是关于“2015年1月5日(2014年12月31日凭单)付贫困大学生救助款2000元,列入2014年支出”问题,重新进行记账,列入2015年账支出。四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接待费用无明细及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齐全等问题,按照规定全面整改。关于“2014年12月68号记账凭证,现金支付汽车配件款30536元”问题,系局里蒙GMZ007车在阜新市修车款,未通过银行账户支付。五是严格机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具体工作制度,由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单位一把手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三重一大”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批,防止违规现象发生。进一步完善各类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支出全部执行“公务一卡通”和“户对户”结算方式,杜绝大数额现金支付现象发生,切实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并坚决严格执行。六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了财务报销程序,原始凭证报销都做到了由经办人签字,没有经办人签字的不予报销。聘请专业人员对会计软件使用等进行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了“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绷紧了严守有关财经纪律的弦,今后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基础资料,报销的办公用品购置费、车辆维修费、差旅费等票据都附有规范的明细和清单。认真做好财务公开,将预决算通过三务公开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关于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有所表现,个别局班子成员述廉报告部分年度之间只有数据上的变化,述职述廉报告部分年度之间一些内容雷同问题,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严肃对待述职述廉工作,班子成员都认真反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加强“四个意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同时加强机关公文审核管理工作,明确公文审核撰写人员责任、审核人员责任,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行为,做到有责必问,强化责任追究,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学习纪律不严肃,存在编造集体学习记录现象。节假日出现集体学习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问题,完善民政局集中学习制度和个人学习制度,对出现节假日会议记录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在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公开检讨。建立学习监督机制,严肃学习纪律,完成了学习记录自查工作,对职工笔记进行重新要求,对集中和自学内容进行明确标识,定期签阅。
11.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不符合议事程序问题,一是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纠正整改。关于“2014年6月30日38号记账凭证,付荣军康复养老护理院658500元,无支出明细”问题,整改措施:附支出明细。关于“2013年6月-2013年12月共支付荣军康复养老护理院612454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款”问题,整改措施:2009年11月11日《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奈政办发[2009]44号)文件,对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医疗补助均有明确规定,所有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以文件规定为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强化教育,严格按照《廉政约谈制度》、《谈心谈话和双向约谈制度》,9月4-8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部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共18人次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谈话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党性修养等方面展开,达到了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的效果,为进一步增进团结、化解矛盾奠定了基础。通过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截止目前,已经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班子其他成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核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确保责任盲区和监管死角不存在。四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加强与旗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沟通与配合,及时邀请纪检同志参加会议和重要活动。从年初至今,我局召开的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及低保专项排查等专项工作会议,均主动邀请旗纪委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都主动请旗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关同志把关,配合做好监督监察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12782;邮政信箱:奈曼旗民政局;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奈曼旗民政局党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