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缴纳情况
处罚机关
通辽市达尔汗梅林硅砂有限公司
通辽市达尔汗梅林硅砂有限公司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案
通奈交罚〔2025〕第2012号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
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
罚款15000元。
2025年7月4日
2025年7月8日已缴清
奈曼旗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