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改革创新,践行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奈曼、法治奈曼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设立专职党建办,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理论中心组按计划学习16次;支部书记专题培训2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员各类集中学习50余次。 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件。批准成立竞岳律所支部,为各律所支部选派4名党建指导员。全领域创建坚强堡垒支部。
二是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压实廉政责任。召开专题会议2次、警示教育会2次,年轻干部撰写心得20份;排查岗位风险点8个,制定防控措施10条。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专题研讨5次,讲纪律党课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读书班1次,廉政提醒3次,专项自查2次。
三是设立专职政治办。全系统有23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新任环节干部3名,公务员职级晋升8名,捋顺编制9人。荣获全国表彰1次。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坚持从严治警,全员签订《“十个严禁”承诺书》,全员填写违反“三个规定”统计表。制定警务督察规划。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
二、深化法治建设,保证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治旗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准备,调度各单位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筹备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起草年度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要点。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和培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确认全旗93家行政执法主体,全旗有行政执法人员760人、监督人员54人。加强人员培训管理,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履职。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防止权力滥用。成立奈曼旗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建立8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110名社会监督员,公开涉企举报电话。组织10个企业召开座谈会。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制度,发出涉企行政执法备案书20份。开展基层禁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文书,与旗纪委监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全面审查全旗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实行柔性执法,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8场次、“康复式”回访13次。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抽取评查100件涉企行政处罚案卷。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强化分析研判监督整改。
三是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深化行政应诉工作。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0件,审理完成59件,错案纠正率18.8%。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24件,调解结案率40.7%。复议后被诉案件无败诉情况发生。复议决定准确率维持100%。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案件纠错风险提示函》制度。全旗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9件(上年结转1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一审审结24件,败诉案件0。
三、优化法律服务,保护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普法。抓住“关键群体”、“关键时期”。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旗委党校设专题班次3个。开展普法进校园68场,参与师生8200人。抓住“关键时间”、“关键载体”。集中普法201场次,受众65600人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有新举措。选送三部法治文化参赛作品。法治乌兰牧骑下乡演出27场次。民间法治乌兰牧骑积极发挥作用。抓住“关键平台”、“关键内容”。在“活力奈曼”微信公众号、活力奈曼app等主流媒体平台上开设多个专栏,发布普法信息200余条普法视频70条。《欣说欣语—法在身边》播出332期,惠及40万人。抓住“关键力量”、“关键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他们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公益活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律师行业管理,发挥参与社会治理关键作用。完成律所和律师年度考核。代理案件344件,其中民事298件,接待法律咨询1137人次。组织律师对全旗基层政法委员和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网格员专题培训2次。线上深化自媒体普法,线下组织龙化、承柯、恒俊、尚赫、诚恒、巨鼎(奈曼)等各律所开展专业普法。律师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服务139人次,转介指引16次。
三是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有新进展。
办结279件公证,其中便民服务办理33件,高效办成一件事90件。做到当日出证。深化政务中心进一扇门,办两件事机制。完成全区通办网上配置。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加大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积极参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化解。中心办理援助案件60件,刑事56件,中心接待无偿法律咨询137人次。全旗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民事案件245件,咨询、代书51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3件,参与人民调解21件,担任298个嘎查村法律顾问。会同法院、公安局选任人民陪审员135名。
四、强化社会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智能一体化平台预安置帮教人员累计核查1049人,其中省外91人,年初以来预核查158人,衔接、安置、帮教130人。
三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推进规范评估。“五个明确”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不断深化“大队+司法所+评估小组”模式常态化合议机制。推进协同共治。落实两所共建五大机制。公安局协助司法局信息核查145人次,出具建议书45份,查找失联社区矫正对象2人、实施治安处罚3人。与法院积极配合,“评”、“矫”无缝对接;优化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流程、内容、标准,建立调查评估意见反馈机制。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巡察。座谈95人次,走访3人次;巡察66件调查评估案卷。训诫8人次,警告10人次,建议撤缓3人,完成检察院整改建议2条。推进精确监管。抓严“监管”,加强个案矫正。风险排查做到“四清”、“四到”“三及时”。深化柔性监管,推动暖心帮扶,开展新春大礼包暖心服务活动,协助申请低保2人,安排就业2人。形成了全方位监管体系,做到实时监控。联合通辽时雨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心理测评405人次。全旗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686人,累计解除1553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33人,其中缓刑129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2025年接收53人,解除64人,调查评估55件,其中专项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24件。
五、推进诚信建设,实践高质量发展
起草并印发《奈曼旗2025年诚信建设工程工作方案》,明确37项重点任务,按月调度进展。一是政务诚信领域。坚决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战”,梳理行政处罚2946项,实施动态调整。围绕重点民生领域,梳理“全区通办”事项306项,利用“12345”监督举报平台受理群众诉求5567件。“蒙企通”平台反馈问题1件,正在办理。深化“府院联动”协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商务诚信领域。19个行业领域完成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出纯信用类“玻纤企业项目贷”融资产品,为10家相关企业投放纯信用贷款6338万元。我旗6家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上架金融产品25款,累计发放信用贷款4.56亿元。在旗政府网站公布信用修复流程。函督处罚单位信用修复。三是社会诚信领域。迎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执行检查。开展社会信用条例等诚信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和宣讲158场次。实施12个民生服务业“信用+”应用场景。荣获市级诚信之星企业1家,诚信个人2人。四是司法公信领域。强化涉企案件全流程监督,加强涉企案件评查。严禁趋利行政执法,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持续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系列活动。组织律师与各中小微企业建立“一对一”服务台账,不定期到企业普法或开展“法治体检”。
六、特色亮点
一是合理调配专职人员成立专职党建办和专职政治办,进一步细化队伍建设各领域工作。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活动,减少扰企频次,创新建立扫码入企平台——“企法通”。
三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作用发挥,为全旗35个重点嘎查村1个机械化林场设立永久性法治宣传栏36个,把基层群众最需要的普法内容“送到家门口”。
四是奈曼旗八仙筒社区法律服务所成立的八仙筒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企业60余家,累计成功调解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超300余万元。
五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主体,规范协同,规范监管教育,落实好社区矫正评估调查规范化建设第二批试点。
六是商务诚信领域。推出纯信用类“玻纤企业项目贷”融资产品,为10家相关企业投放纯信用贷款6338万元。
七、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有待继续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合力还不够强。调解难度大、各方配合不够紧密。
二是行政机关主动化解行政争议意识不足。“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送达《行政争议调解通知书》26份,有17件行政机关不同意调解。个别行政机关迟迟不落实调解现场承诺事项。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形式单一。普法队伍自身素质还不高,“法律明白人”工作缺乏吸引力。农村普法未能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宣传产品太狭窄。
四是全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进展不平衡。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经费保障能力不足,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司法所建设资金短缺。
五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实施治安处罚后,与司法局信息沟通不畅。评估调查中,个别不适用社区矫正的案件,未作出反馈;接到委托后,法院已作出判决的,退回处理等问题。
六是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亟待加强。取证难时有发生,律所律师不稳定,党建工作不规范,行业监督需要加强。
八、下一步计划
一是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高办案质效。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确保调解结案率保持在20%以上,复议决定准确率维持在100%。
二是严格监督纠错。加大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针对每一起有纠错可能的案件,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风险提示函》,督促整改。
三是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高行政机关积极性,提升执法公信力意识,高标准抓好府院联动机制落实。
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突出“关键群体”,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突出“关键时期”,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五是夯实基础,完善法治文化阵地硬件建设。立足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型法治文化阵地,力求实用,广泛覆盖。
六是加强培育质效,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在全旗集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强化激励保障。
七是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做好防范社会风险排查调解工作。落实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政策。
八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四所一庭”联动。逐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全部线上运行。
九是切实加强刑释人员管理服务。多元结合推动建立综合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重点做好涉黑涉恶人员帮教工作。
十是创新思维、挖掘潜力、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为新时代律师服务基层模式塑形探路。完善律师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有效活动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十一是落实好社区矫正评估调查规范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