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对奈曼旗绿科糠醛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7 浏览次数:3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对奈曼旗绿科糠醛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瑞森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 6 月23日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反的法律法规: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 裁量细则,第46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档次]A档

处罚结果:

对该公司做出处人民币3000元(贰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缴纳情况:

2025年6月25日已缴纳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