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浏览次数:174


 

 

  

 

 

奈住建党发20164

 

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旗委政府的有关要求,为有组织有计划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现将《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抄报旗委宣传部


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工作,推进创建宣传工作,特制定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群众健康知识为重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活动家喻户晓,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素质,提高城市文明卫生程度,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全方位创建的浓厚氛围。

    2、大力宣传委、政府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宣传活动动态,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3、大力宣传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突出宣传各种卫生好风尚、好典型。              

三、主要任务与分工

    1、组织安排宣传车走上街头开展“创卫”巡回宣传。


重点宣传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及健康教育知识,并做到至少每月更新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城镇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2、在建成区内主要路口、繁华路段设置大中型广告牌;主要道路两侧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主要道路的路名牌、公交站台制作“创卫”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城镇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3、在建成区内各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且完全封闭、高度一致的彩板围挡,围挡临街一侧喷涂不少于三幅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的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在建成区各类学校中开展“创卫”活动的宣传,向广大中小学生分发《保持大镇公共卫生志愿者公约》一万份,动员广大中小学生自发参与到“创卫”工作当中来。(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5、向所有临街商铺、居民下发《通知》及《致沿街个体工商户及广大居民的一封信》一万份,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行人通行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城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责任单位:城镇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创卫”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联系,形成“创卫”宣传、监督长效机制。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创卫”宣传工作重点,精心策划,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创卫”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健康知识和文明意识,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全民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热潮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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