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党委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03 浏览次数:147

住建系统党委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旗委办:

现将住建系统党委于2016年4月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制定说明一式3份报请奈曼旗委备案。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住建系统党委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住建系统党委于2016年4月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奈住建党发〔2016〕7号),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旗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制定住建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二、形成过程

该文件于2016年4月1日开始由住建局党务办公室起草,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经住建系统党委副书记田爱军核查无误,于2016年4月4日由住建系统党委书记李栋江签署。

三、主要内容

一是要加强党员教育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二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奈住建党发20167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旗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现就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党员教育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

   (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员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座内容于光盘中)等党内法规。践行“三严三实”,健全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

    (二)记录资料完整规范。做好《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学习(党课)记录》,要求清晰完整、整洁规范,参加人员、请假人员、缺席人员、发言内容、表决情况、评议结果都要准确记载。没有记录的,按未开展活动对待。旗委组织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做好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话工作。在党内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话提纲》,积极与党员同志谈话谈心,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完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即可成立党支部,7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各党支部要补充完善支委会成员,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可为非党人士)负责记录,日常联络等工作。

(二)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发展基本程序为: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教育考察1年以上——列为发展对象—政审、培训、考核——填写入党志愿书——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各环节都要有正式记录和材料。具体流程参照《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第1至第9页。

    (三)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党员每次按标准缴纳党费时必须填写《党费收缴登记册》。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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