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专题学习研讨、讨论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旗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住建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效果,现就做好专题学习研讨、讨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习研讨、讨论的主题
(一)机关党员可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宗旨意识”“推动旗委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中建功立业”等主题开展学习讨论。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可围绕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立足本职岗位,争做优秀党员”“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等主题开展学习讨论。
(三)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每次确定1个或2个主题开展学习讨论。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生活和生产实际,紧紧围绕主题,进一步细化学习讨论的题目,组织党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使学习讨论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严格学习研讨、讨论的时间和形式安排
按照全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每季度各党支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专题讨论会。
专题学习讨论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交流发言,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讨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学习研讨、讨论的方式和具体安排。
三、落实学习研讨、讨论的方法和要求
(一)认真落实“五个一”学习机制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领导带学、督查促学等方式,围绕学习研讨、讨论主题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专题学习的时间、人员和效果。
(二)学习研讨、讨论要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中指出的“五个能否”,进一步查摆和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讨论,注重分析问题原因、查找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着力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推动学习研讨、讨论的深入开展。
(三)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围绕讨论题目撰写研讨、讨论材料或发言提纲。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撰写研讨材料,带头交流发言。
四、加强组织指导和工作推动
(一)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对学习研讨、讨论作出具体安排,对研讨、讨论的题目、内容、组织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质量效果。
(二)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认真组织准备,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党员全参与,把党员参与度与党员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挂钩。
(三)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将通过开展随机调研、列席学习研讨、讨论会、调阅发言材料等形式,对专题学习研讨、讨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进学习研讨、讨论深入开展。
(四)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研讨档案,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各党委(党组)。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