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行政审批时限化。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要件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或核发;办理《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在施工单位要件齐全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核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房屋所有权人要件齐全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核发;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在建设单位要件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核发。
二、 行业服务优质化。我们要加强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岗位规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窗口岗位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耐心服务、首问负责制;施工维修岗位做到及时、周到、热情,为群众排扰解难;专业技术岗位做到科学、严谨、认真、实事求是。
三、坚持文明执法,狠抓行业自律。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做到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中态度“生冷硬横”、“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75-4212258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