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建系统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系统各二级单位、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深入落实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通辽市第五次党代会、旗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旗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旗“两会”精神,为进一步抓好住建系统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住建系统计划启动实施14项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20亿元,其中市政工程计划投资10.8亿元;安居工程计划投资4.2亿元;房地产开发工程计划投资5亿元。
二、具体要求
实行“三化”工作机制,即对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化设计、责任化推进、制度化管理。
(一)实行清单化设计。把2017年项目建设有机分解成独立具体的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模式设定工作标准,分解指标任务,投入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健全工作体系。分别列出重点项目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以及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二)实行责任化推进。推进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由责任领导负总责,各责任人具体负责,责任领导要按照明确的责任分工亲自上手,提出要求,规定时限,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 督促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有效抓好落实。
(三)实行制度化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包联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做法,确保每个重点项目都有一名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股室、单位人员组成一套班子具体推进。最大限度地加强执行力,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全方位调度机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的工作制度,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听取相关责任单位汇报,研究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从2017年3月开始,每月10日、26日前向局综合股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三是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好督查促落实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要牵头抓好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灵活运用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实现对重点项目在关键节点乃至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通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约谈等方法督促相关单位个人提高责任担当意识。
附:2017年住建系统重点项目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