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住建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17年6月18日
住建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系统各支部建设,推动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到2019年在全系统各党支部实施规范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新时期住建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切实抓好住建系统各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住建“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的时间,努力实现住建系统各党支部规范化运行全覆盖,达到“四强”标准。
1、政治引领力强。能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号召力,能够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机制规范力强。党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措施到位,组织活动有效,能够按照《党章》的规定完成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3、模范带动力强。认真贯彻落实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能够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公益性服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应对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中,能够带领党员干部队伍,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凝聚战斗力强。坚持以人为本,能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干事创业的劲头足,勇于担当的意识强,能够彰显住建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内容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推进落实“四严格四规范”为主要工作内容,以开展“微型党课”作为组织活动载体
(一)“四严格”,即要把从严治党贯穿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
1、严格组织设置。着力解决党组织覆盖不到位、关系转接不及时、“空壳”等问题。一是理顺设置党组织的条件、原则和程序。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支部要按期换届,每届任期2年,最多不超过3年。二是符合新建、改建和撤销党的基层组织要求。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禁止任意建立、撤销党的基层组织和改变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的基层组织成立、更名后,要及时到公安部门刻制公章;党的基层组织撤销后,党组织公章要上交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集中销毁。三是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各党支部不准越权转接组织关系,不准超期积压党员组织关系,不准丢失或遗漏组织关系,不准私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2、严格组织生活。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正常、不经常、走形式等问题。一是坚持抓好“三会一课”。 党支部必须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委(党支部)统一组织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的,各党支部应分别做好党课记录,记载本党支部参加党课的党员人数、姓名、党课时间、内容等。二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全年参加组织生活次数不得少于该支部组织生活总次数的五分之四。三是坚持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各党支部书记每年12月底都要及时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活动,推进各党支部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党支部书记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同时要进行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述职。
3、严格队伍管理。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廉洁自律不够、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管。扎实推进对基层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二是严格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分类管理、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制度,稳妥慎重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三是开展党费收缴标准核查工作。督促党员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党费管理使用严格规范。系统党委将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四是坚持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结合实际明确党员责任区,开展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严格组织保障。着力解决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一是合理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员应按不少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并通过双向培训、换岗交流等途径,全面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参与业务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实行党组织活动经费申请下拨制度,系统各支部若开展组织活动,可向系统党委提出申请,经系统党委研究同意后,可按照一定比例下拨部分经费作为补充。除此之外,各单位应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具体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四规范”,即要重点规范四个方面的基础工作:
1、规范阵地建设。一是建设活动阵地。有条件的党支部应建设固定的活动室,设置相应的支部生活园地,设有醒目的“支部活动室”或“党员之家”等标识牌;办公条件不允许的,可用单位会议室作党组织活动室,供各支部使用。二是规范活动室布置。室内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机构等,设置党支部荣誉宣传栏。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教设备,包括投影仪、电脑、电视等。三是定期更新资料。活动室应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配备资料橱(或书柜)和报刊架,各类台帐及记录标识统一,分类摆放。宣传栏、报刊、党建杂志、书籍及台帐资料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2、规范发展党员。一是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每个党支部要安排一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研讨,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建设一支素质高、数量足、结构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规定程序进行,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或重大失误的,从严从重追究党组织书记、入党介绍人或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的培养教育。每年定期组织1-2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集中培训,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3、规范党务公开。一是实施“3+2”工作法。即“党小组提议、支委会审议、党员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每个党支部要有统一的公示版面、有规范的制度程序、有严格的组织监督、有完善的记录资料。二是完善党务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等,重要工作随时报告。
4、规范台账档案。一是规范党员信息台帐。记录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近年来的主要帮扶措施等。二是规范党组织生活台账。记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情况、培训党员等情况。三是规范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帐。记录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特别是社区共建、精准扶贫开展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台帐。党费按月收缴,并记录在党费收缴簿上,要写清晰准确,记录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交纳党费的时间、金额情况。增加工资收入的,应于增资的次月及时重新核算缴纳党费标准,并通知党员个人按新标准缴纳党费。
(三)“微型党课”,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参与,在党支部中开展的小型党课轮讲:
1、“微型党课”内容。围绕尊崇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提高道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等内容,自拟题目,注重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自身的学习、思考和体会,注重运用身边感人的先进典型和生动鲜活的发展事例,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力求时代性和针对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党员产生共鸣。
2、“微型党课”要求。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带头开讲,全体党员跟进轮讲,授课材料要秉承微型党课“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特质,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左右,有条件的要制作PPT。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住建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系统各党支部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确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2、务求实效。各支部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于规范化建设的始终。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活动,方案力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不求全求多,但求有效管用,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3、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将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届时将从系统各党支部抽调人员,增强互查力度,增加经验交流。要加大激励力度,宣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