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奈曼旗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19 浏览次数:9

 

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缓解道路通行压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开展奈曼旗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的

聚焦提升奈曼旗城市文明程度,依法严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营运、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乱停乱放与占道违停,严厉打击闯红灯、逆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同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治理,规范共享单车驾驶与停放,全面清理占道经营,实现交通秩序与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管理模式。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

(二)严肃查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非法组装、改装、乱停乱放、占道违停、闯红灯、逆行、抢行、随意转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坚决取缔从事非法运营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

(四)全面整治中心城区内电动(燃油)三、四轮车(改装小吃车、商品销售车)占道经营、城区乱停乱放等行为。

(五)依法惩处其他涉及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六)严厉查处出租车违规收费、拒载、绕道等行为。

(七)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查处网约车线上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巡游揽客、违规收费、拒载、绕道等违规运营行为。

(八)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非法营运车辆。

(九)整治共享单车超量投放,驾驶人员闯红灯、逆行、抢行、随意转弯、超员、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十)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清理整治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区域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阻挠、妨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奈曼旗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编辑:李   威

初审:岳佳欢

审核:李子阳

终审:闫春岭

 

 

信息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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