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缓解道路通行压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开展奈曼旗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的
聚焦提升奈曼旗城市文明程度,依法严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营运、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乱停乱放与占道违停,严厉打击闯红灯、逆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同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治理,规范共享单车驾驶与停放,全面清理占道经营,实现交通秩序与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管理模式。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
(二)严肃查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非法组装、改装、乱停乱放、占道违停、闯红灯、逆行、抢行、随意转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坚决取缔从事非法运营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
(四)全面整治中心城区内电动(燃油)三、四轮车(改装小吃车、商品销售车)占道经营、城区乱停乱放等行为。
(五)依法惩处其他涉及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六)严厉查处出租车违规收费、拒载、绕道等行为。
(七)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查处网约车线上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巡游揽客、违规收费、拒载、绕道等违规运营行为。
(八)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非法营运车辆。
(九)整治共享单车超量投放,驾驶人员闯红灯、逆行、抢行、随意转弯、超员、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十)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清理整治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区域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阻挠、妨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奈曼旗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编辑:李 威
初审:岳佳欢
审核:李子阳
终审:闫春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