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6-17 浏览次数:8

旗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生产销售及相关企业:

  近期我旗降雨频繁,各地均有炭疽疫情发生隐患,需要各辖区务必要做好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操作指南附后)。

  一、做好调运牲畜落地检疫,注意外地引入我旗的牛和易感大畜家畜,谨防疫情流入我旗。

  二、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特别是雨水大的地区,务必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三、备好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疫情,要保障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四、加强与卫健部门联系,持续关注人间炭疽等疫情动态。

  五、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群防群控意识,做到不宰杀不食用不买卖不抛弃不转运病死动物。

 

  附件:关于预防炭疽等人畜共患病操作指南

 

      

关于预防炭疽等人畜共患病操作指南

 

一、传染源管理

  人类患者:皮肤炭疽按乙类传染病管理,肺炭疽按甲类管理,需隔离至症状消失且分泌物培养阴性,分泌物、排泄物及医疗废物需彻底消毒或焚烧。

  动物传染源:病畜或疑似感染动物需立即隔离,禁止屠宰、交易或食用;死亡动物必须焚烧或深埋(坑深≥2米,加生石灰),避免污染环境。

二、切断传播途径

1.环境与物品消毒

  污染场所:使用含氯消毒剂(如20%漂白粉)、过氧乙酸或甲醛对疫区地面、墙面、工具等喷洒或擦拭,污染严重区域需深翻土壤并消毒。

  衣物与器械:患者衣物、被褥优先焚烧;若需保留,可用高压蒸汽灭菌或环氧乙烷熏蒸;金属器械用1.5%氯己定溶液浸泡消毒。

  水源管理:被污染的水井需停止使用,用漂白粉(200g/m³)消毒至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应。

2.行业规范操作

  畜牧业与屠宰业:工作人员需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直接接触动物伤口或分泌物;屠宰场需设置独立消毒区,废弃物集中处理。

  皮毛加工与骨粉生产:原料需经甲醛或环氧乙烷熏蒸消毒,加工过程中加强通风,防止气溶胶传播;废弃皮毛应焚烧或深埋。

三、保护易感人群

1.疫苗接种

  兽医、屠宰工、皮毛加工人员、疫区居民等需每年接种人用皮上划痕炭疽减毒活疫苗,接种后2天起效,免疫力维持1年。

  暴露后预防:接触疑似污染物品或病畜后,未接种者需在72小时内接种疫苗,并联合抗生素(如环丙沙星)预防感染。

  2.健康监测与教育

  对高危人群定期体检,出现发热、皮肤溃疡、呼吸困难等症状时立即就医。

  加强公众宣教,普及炭疽传播途径及症状,避免接触病死动物或未检疫肉类,倡导生熟食分开、肉类彻底煮熟。

四、个人防护措施

1.职业防护

  处理动物或可疑污染物时,必须佩戴防护装备(手套、口罩、护目镜),操作后彻底洗手并消毒工具。

皮肤有破损时避免接触潜在污染源,伤口及时用碘伏消毒并覆盖无菌敷料。

2.日常卫生习惯

  接触动物或污染物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至少20秒,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

  居住环境保持清洁,定期通风,减少蚊蝇等媒介生物滋生。

  五、应急响应与疫情控制 

1.疫情报告与隔离

  发现疑似病例或病畜后,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划定疫区并封锁管理。

  密切接触者(如肺炭疽患者家属)需医学观察14天,期间每日监测体温及症状。

2.终末消毒

  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房需用过氧乙酸或甲醛熏蒸消毒,确保环境无残留芽孢;污染物品按医疗废物规范处理。

六、雨季特殊防控措施

1.环境管理

  及时清理养殖场周边积水,疏通排水通道,修复破损圈舍。避免在炭疽疫区、填埋场周边放牧,防止家畜接触污染土壤。

2.媒介控制

  对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喷洒杀虫剂,清除蚊蝇滋生地,防止虫媒传播。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