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奈曼旗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政治思想建设
2024年,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讲政治、讲规矩,严守“五个必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1次。深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强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选派5名党建指导员,强化律所党建。创建AB岗制度发挥榜样示范引领效应,荣获市级个人表彰2名、集体表彰1次,全国集体表彰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民族工作,中心组学习5次,召开专题培训1次,公众号刊登相关内容16条,组织调查问卷30余人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责任清单,及时排查风险点,专题召开分析研判会2次,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三审负责制,旗级采用稿件107篇次,市级62、自治区10、国家级2,主流媒体有突破。办公室规范化服务,政治办队伍建设均有显著提升。
二、工作实绩
(一)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第一、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打造“法治品牌”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
围绕“一规划两纲要”任务举措,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好“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实现常态化,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汇编500余册。落实党徽党旗、国徽国旗规范使用专项整改问题4个。不断提升数据平台运用质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政法大数据平台”“智慧矫正平台”“监督贯通协调平台”等信息数据监控,提供全过程决策依据。不断提升数据意识,定期召开数据分析研判会。做全数据总量、做优数据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管控。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作用。
建立“枫桥经验”奈曼模式,实现“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完善出台《奈曼旗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实行听证审理制度,举行听证会34场,听取意见7次,实地调查走访15次,办理行政复议85件,审结59件,错案纠正率6.8%,同比下降13.5%,调解结案率40.7%,行政处罚类居多,主要涉及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复议后无败诉案件,做到定纠止争、案结事了。行政复议调解,推行“一次申请、四步救济”工作法,实现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荣获2024年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先进集体。在司法厅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做典型汇报。
三是提升行政应诉质效。
办理行政应诉案87件,其中一审54件办结47件,行政处罚类居多,制发应诉提示函58份,负责人出庭率100%。常态化开展行政应诉通报和研判。创建“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初见成效。“行政应诉人才库”作用不断提升。
四是强化协调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配备2名专业人员。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列入“三定”方案,全旗选聘社会监督员110名,建立监督联系点8个。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抽查行政处罚案卷110件。制定32个旗直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汇总行政许可执法等6153项;梳理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形成法定授权58项,自治区政府行政赋权54项,委托执法5项。
五是实施精准普法。
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强化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培训及作用发挥,10名女性法律明白人被评为全市“优秀巾帼法律明白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全旗49所学校聘任6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普法98场。全旗开展18个主题普法活动145场次,发放资料4.2万份,受众8.7万人次。开展走园区进企业北疆净网活动7次。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禁毒基地”普法作用,新增改造法治宣传栏16个,新建苇莲苏典型村法治文化公园和刘家堡百米法治文化墙各1处。开展法治乌兰牧骑下乡演出27场。联合旗融媒体《欣说欣语—法在身边》专栏,累计录播288期,直播34期,为群众答疑41条,惠及40余万人。
第二、用法律服务提速升级打造“惠民品牌”
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建设,实现嘎查村全覆盖,累计服务331人次,转介指引23次,咨询201人次。全旗1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34人,累计代理民事案件627件,咨询代书1012件,办理法律援助13件,参与人民调解239件,担任298个村级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填补作用显著。
二是发挥律师行业作用。
探索开展律师行业评价工作,12家律所代理案件910件,其中,民诉668件,公益法律服务35件,接待法律咨询1297人次。积极履行普法社会责任,进农村49次、进企业22次、进学校11次,受益群众1.2万人次。常态化运行旗法律人才库,积极发挥公职、援助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办理法律援助案82件,接待法律咨询308人次,常态化执行“双律师”值班制度,解决疑难复杂案件7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公证处办结公证581件,含便民业务92件。参与旗法院司法辅助送达410件,参与保全49件。党员进社区3次。
第三、深化“护企发展提档进阶”行动,打造“营商品牌”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持续完善信用承诺互认机制,有效运行“蒙企通”平台,推进涉府拖欠帐款清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旗新制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件拟以旗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审查。
二是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优化依法治旗考核评价及法治督察制度,有效督促党政机关履约践诺,发出涉企行政执法备案书17份,开展依法履职“法治体检”,建立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申报机制,完成告知承诺制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清理,编发《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
积极推动奈曼旗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全旗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64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51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监督。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9场次和“康复式”回访12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机制,梳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718项、形成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免于行政强制合计1228项。组织执法培训9次。
第四、深化“基层治理提标扩面”,打造“治理品牌”
一是抓细矛盾纠纷调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四所一庭”协作机制,扎实开展“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双建”。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39件,成功1031件,成功率99.2%,涉及1026.44万元,排查纠纷49次,发现矛盾纠纷367件,预防2件,无民转刑。其中,旗交调委调解46件、涉及金额430万元,均调解成功。
二是坚持安置帮教管理帮扶一体,重点对象精准衔接。
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392人,累计解除435人,在教957人。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完善规范、协同、精确、柔性监管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工作质量有很大提高,启动实施大沁他拉第一、第二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管理试点。加强与时雨社工心理干预协作,推行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调查评估123人,联合旗检察院巡查2次,训诫36人次,警告14人次,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5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人。帮扶确有困难矫正对象,申请低保2人,安排就业2人。2024年12月末,有社区矫正对象140人,其中缓刑137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无涉黑涉恶。
(二) 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统筹抓好诚信建设工程。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服务统一大市场,出台《奈曼旗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立足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个领域,成立协调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实行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全过程督导管理,截至目前63项重点任务已全部完成,在自治区督察中获得好评。
二是改革任务。完成社会体制改革牵头任务5项,配合任务1项。落实《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任务1项。
(三)上年度旗委组织部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反馈2023年度考核情况的函》要求,局党组认真部署,积极整改,服务推动“五大任务”业绩方面4个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方面7个问题全部立行立改。
三、重点创新举措亮点和自治区级以上荣誉
一是建立局机关AB岗制度,提升干部队伍活力
从局机关选派16名年轻干部实行A、B岗工作制度,不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8人累计下基层102天,解决问题96件。既促进了司法所业务水平提高,又锻炼了青年群体在实践中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荣获2024年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先进集体
近年来,奈曼旗发挥行政复议“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在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现了“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发扬“枫桥经验”奈曼版,完善出台《奈曼旗行政复议工作规则》,2022年初以来,办理行政复议228件,其中22年56件,23年96件,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同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倍,24年办理85件。23年调解结案率29%、错案纠正率20.3%,24年调解结案率30.3%、错案纠正率6.8%、复议后被诉率仅为13%,复议后无败诉案件,80%以上行政争议得以非诉解决,做到了听证审理为主,实现群众满意、案结事了。
三是制定了《奈曼旗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创立“1+3”领导运行机制:以奈曼旗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总枢纽,下设行政复议咨询、行政调解、府院联动3个专委会。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基础性工作、队伍、场所等得到再明确再细化,为奈曼旗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具体实践路径方法遵循。
四是“行政应诉人才库”持续发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用
2024年,我局为“行政应诉人才库”新增优秀法律人才10名。代理旗政府、各部门行政应诉案件60余件,担任全旗各部门法律顾问21人次,参与行政争议咨询、调解工作60余次,为各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参考,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3个,大大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五是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工作
2024年4月12日,旗政府挂牌成立“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旗检察院、旗法院、旗司法局联合印发《奈曼旗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创新“3+1”工作模式,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诉讼调解+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构建了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协调、审判机关参与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体系。调解行政争议41件,成功35件,成功率85.4%。
印发了《奈曼旗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形成“3+1”工作模式。自2024年4月至年底,收到各级法院“协调化解函”36份,组织行政诉讼调解20件,成功15件,成功率75%。为自治区高院化解1件10年积案,为市中院化解韩某行政争议被列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六是常态化开展“双律师”值班制度
在奈曼旗矛盾化解服务中心安排专职法律援助律师1名,12家律所各出1名专职律师轮流值班,建立专职律师值班补贴制度,自2022年成立以来,接待来人来访法律咨询670多人次,配合旗法律援助中心参与或牵头负责解决疑难复杂案件100多起,极大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作风建设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工作,结合普法宣传等工作,对“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惠民政策进行持续性宣传教育,开展宣讲活动43场次,组织系统党员到社区、农户55人,开展“敲门行动”入户55户,征求群众意见数16条,用有解思维为民众办实事好事12件。
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优化干部培养使用,提高法学及相关专业干部的比例。鼓励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AB岗制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梯队。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斗争中强化作风、纪律、廉政建设,增强服务群众,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本领,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决策任务做好提醒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在务实中求政绩。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班子成员梯次责任,对环节干部、股室负责人实行清单化管理,“监督执纪+”常态化开展。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开展班子专题研讨2次,读书班1次(2天),三会一课90次,支部书记领学8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9次,开展警示教育8次,讲纪律党课8次。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
《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学习4次,《条例》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重大事项主动向旗委政府、旗委政法委汇报请示,向旗委政法委提交动议申请1次,涉及14人。完成《奈曼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细化整改任务清单分工台账》全部整改任务15条。完成《全市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任务清单台账》全部整改任务10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未发现违反情形。严格落实近亲属“禁业清单”,未发生违反《清单》情况。
三是及时完成各类巡察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市司法局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4个方面7个整改任务,形成2个长效机制;牵头完成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第40个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六条整改措施,逐一全部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使得科目归属更准确,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派出机构经费报销工作流程。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治旗工作运行体制还不够顺畅
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不强,办事机构人员不足,办公室统筹能力亟待加强。一些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工作重视不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还不够强。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现场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规范化建设有待完善,工作量与人员数量严重失衡,办公场所及经费紧缺。
三是基层司法行政现代化建设进展较慢
调解员队伍建设不够,基层调解组织经费保障不足,司法所建设资金短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没有资金支持,“双列管”“大管控”机制不够完善。司法所工作人员年龄老化,专业人才缺乏,评估、走访等受影响较大,各部门间在信息互通、安置救助帮扶等沟通协调不够,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影响力认同感不高。“法律明白人”缺乏吸引力,培养欠缺专项财政支持,无待遇,无抓手,村干部素质与法律专业对接困难。
四是普法宣传时效性针对性丰富性不强
“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不够,方法单一,吸引力不强。
五是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亟待加强
取证难问题时有发生,律所律师不稳定,党建工作还不规范,律师行业监督需要加强。
七、2025年工作主要思路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政治轮训并落实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二是不断强化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紧紧抓住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利契机,有序推进改革进程,规范基层执法组织架构,明确职能职责和工作制度。强化人、财、物保障,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
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复议监督考核
继续优化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职能作用,“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加强行政应诉监督管理,按季度研判并通报败诉情况和存在问题,把败诉情况和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旗考核,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四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突出普法关键群体和关键时期。强化法治文化“微景观”等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集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积极调动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为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培养群众身边的“土专家”。
五是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事业建设
深化“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不断充实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开展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提高调解案件补贴标准。推动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严格落实“双列管”措施,力促基层司法行政各业务全部线上运行。
六是提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强化智慧矫正中心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推动解决人员和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