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1.闫某某在奈曼旗八仙筒辖区非法开垦林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玉米,致使52.51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李某某在奈曼旗新镇辖区非法开垦林地耕种农作物玉米,致使78.81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李某某在奈曼旗东明辖区非法开垦林地耕种农作物玉米,致使25.97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4.谢某某在奈曼旗固日班花辖区非法开垦林地用于种植农作物葵花,致使19.55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5.梁某某在奈曼旗八仙筒辖区非法开垦林地耕种药材冬花,致使13.8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6.刘某某在奈曼旗青龙山镇辖区非法开垦林地耕种农作物玉米、南寒椒,致使39.82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7.谢某某在奈曼旗八仙筒辖区非法开垦林地耕种农作物玉米,致使45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8.高某某(其一)、高某某(其二)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突泉县东杜尔基镇擅自对林木进行砍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9.杨某某于2017年5月起在突泉县六户镇私自将自家果树地开垦并种植农作物,其行为导致原有林地、草地植被严重毁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目前,以上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条链接:
警方提醒:
林地是国家极为重要的自然资源,绝不可以肆意破坏,法律的红线也绝不容触碰。我们要树立起敬畏林地、爱护森林的意识,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这一片绿色,让家园的生态环境持续繁茂昌盛。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破坏林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