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蔓延,确保全旗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2025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计划》《2025年通辽市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计划》,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坚持原则
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防疫优先、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抓手,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确保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全面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依法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新引进动物“落地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免疫病种
强制免疫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
计划免疫病种: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羊痘、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猝狙;牛羊炭疽、狂犬病、牛结节性皮肤病。
五、免疫程序
参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执行。
六、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于3月中旬—5月中旬结束;秋季集中免疫于9月中旬—11月中旬结束。
七、责任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养殖场户是强制免疫主体。
八、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乡两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农牧工作的副职是主要责任人。
(一)各苏木乡镇场: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成立专门兽医防疫组织,组织本辖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嘎查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是本嘎查村、分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免疫疫苗的调拨、保存和使用监管。嘎查村、分场防疫员、协检员做好相关协助检疫工作。
(三)防疫人员:各苏木乡镇场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动物防疫人员及嘎查村、分场防疫员协检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各苏木乡镇场动物防疫人员、包片兽医负责本辖区“落地监管”信息上报和技术指导工作;嘎查村、分场动物防疫员负责本行政嘎查村、分场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巡查工作。
八、监督管理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职能部门成立督察组,对全旗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公检法部门处置。
解读机构: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解读人:唐国成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