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实现社会救助领域政策公开、执行公正、救助公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地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奈曼旗范围内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
2.家庭成员、收入及财产变化后未及时退出保障范围的问题;
3.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问题;
4.未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直接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问题;
5.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嘎查村(社区)干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存在优亲厚友,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熟人办理救助,挤占公共资源,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
6.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的问题;
7.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一)来信来访地址:
奈曼旗民政局6楼社会救助股
奈曼旗五号公馆北门西侧城乡低保服务中心
(二)举报电话:
0475-4212685
0475-4214866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奈曼旗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