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1日我局拟对内蒙古荣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内蒙古荣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局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序 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评价机构 |
概况 |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荣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A区 |
内蒙古荣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辽宁艺霖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5415m2,租赁奈曼旗岩磊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80亩(53333.33m2)土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安装3条年产共计150万m³混凝土商混生产线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骨料卸料、投料及物料堆存产生的废气采取封闭储料库,储料库地面硬化,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等措施,物料输送废气采用设置封闭廊道、筒仓配置封闭管道、封闭输送等措施,粉料筒仓及搅拌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运输扬尘采取路面硬化、运输车辆苫布苫盖、道路定期清扫及在露天区域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等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奈曼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奈曼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 5、固废。除尘器集尘灰、车间落尘及分离砂石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剩余混凝土、抽检试验样品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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