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一年,是努力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上取得更大进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政数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总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目标,以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为抓手,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把握对政数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所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二)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加由衷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常态长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研学党章党纪党规,使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守底线成为机关党员干部的自觉修养。
(三)突出抓好各项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教育学习计划。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统筹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审批能力水平。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上级宣传部门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每半年研究部署1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将意识形态内容列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研判、形势情况通报制度机制,抓好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及政府网站、局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定期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党员网络行为,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
(五)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巩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时开展“民主团结进步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工作。用活用好“红石榴”政务服务品牌等有效载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二、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筑牢组织工作基石
(一)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巩固深化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线,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化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抓好“三亮五比四争创”活动实施,组织开展好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强化党员在党意识。常态化推动党代表履职尽责,通过列席党组会议、参加年度考核、支部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党代表监督评议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引导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
(三)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群团工作纳入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强化群团组织政治属性。紧扣“三八”、“五一”、“五四”、“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持续在窗口团员中开展“五学五比四争创”活动,形成比先进、学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团员青年建功立业。
(四)深化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区、市、旗三级“英才兴蒙”工作要求,加强对人才队伍和年轻干部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成长全周期跟踪培养机制,围绕打造综合型、技术型人才需求,继续开展岗位业务培训、轮训。加强党外干部管理,按照岗位、年龄和学历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加强培养。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选拔推荐年轻干部到关键岗位、重要岗位历练,激励干部勇担重任、积极作为。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及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一体推进学、查、改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纪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亲清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巩固拓展“两优”专项行动成果,切实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和保障激励作用。贯彻落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把纪律建设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纪律学习培训,抓好党员从入党、入职各个重要节点的纪律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浓厚崇廉尚洁氛围。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一线、抓在一线,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加强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工作,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重要会议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