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旗司法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旗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妥善化解涉林草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以法治力量筑牢全旗生态安全屏障。
政治引领,强化生态保护法治思维
旗司法局党组深刻把握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立足我旗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压紧压实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抽调21名干警组成3个法治宣传工作组,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切实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大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
防范风险,提升生态保护法治效能
深化司法行政与自然资源、林草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全面落实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机制,解决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18个,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职责,统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基层调解力量,依法及时妥善化解涉林草矛盾纠纷215件,进一步织密织牢生态安全领域法治防护网。
多维发力,强化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做深做实网格化生态安全法治服务,积极动员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基层干警、老党员等力量,主动深入83个嘎查村,走访农户1280余户,做好法律释义、政策解读、生态安全告知等工作,引导群众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同时,坚持把生态安全纳入普法体系,充分运用多元化宣传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在32个嘎查村设立永久法治宣传栏36个,发放《森林法》《草原法》等宣传册1万余册,推进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法治意识。
旗司法局将持续深化生态安全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保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筑牢全旗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