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次数:11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并享受税费优惠等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期满 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组织

申领渠道

线下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0475—42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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