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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城乡低保申请及告知书 | ||||||||
属地: | ||||||||
户主姓名 | 徐凤伍 | 性别 | 男 | 年龄 | 56 | |||
申请事项(城市或农村低保) | 农村低保 | |||||||
家庭详细住址 | 奈曼旗明仁苏木丰胜村 | |||||||
联系方式 | 15148746528 | |||||||
成员信息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职业 | 收入 | |||
徐凤伍 | 户主 | 152326195305057110 | 农民 | |||||
吴彩芝 | 之妻 | 152326195301107125 | 农民 | |||||
申请保障家庭基本情况 | 我是丰胜村村民徐凤伍,家中两口人,老伴吴彩芝脑梗,我于2019年5月患上胃癌,在沈阳盛京医院治疗花去十多万元,使我家欠下外债,现仍在服药,生活特别困难。家中有两子分别是长子徐虎,次子徐龙,女儿徐娟娟,他们家庭也不富裕,治病期间也四处筹钱,为我治病。今天特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希望领导给予帮助。 | |||||||
告知内容: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下列有关材料(除户主提供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其余材料一律提供一式两份) 1、申请及告知书:申请书要详细到三项内容,(1)家庭人员情况(包括子女情况)年龄、身体状况、婚姻状况等;(2)家庭收入、支出情况,收入包括职业收入,工资、土地、务工、养殖及其它收入,支出包括缴纳养老保险金、医保金、及大病住院等支出情况等;(3)家庭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 2、户口本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要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复印户口首页及家庭成员每人户口本,涉及一户里有多个户口的(非农或分户)的也都要复印首页及家庭成员每人的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 3、家庭成员中有丧偶的,应提供其配偶的死亡证明材料,近期死亡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死亡多年的由嘎查村(社区)级出具由嘎查村(居)支部书记、嘎查村(居)主任、嘎查村报帐员三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死亡证明,要注明死亡时间、死亡人员姓名,同一批次申请低保户的家庭中丧偶的可出具一份死亡证明; 4、家庭成员中有残疾和重特大疾病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后的二代残疾证、及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诊断书、检查报告单、病历等)的复印件(如果家庭成员超过18周岁---女55周岁,男60周岁的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有劳动能力计算收入)。 5、家庭成员中有拆迁或土地被国家及集体征用的农转非人员的,拆迁安置、农转非时间、安置补偿费、征地补偿款等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中有18周岁以上仍在校就读的子女应提供在校证明原件或录取通知书(与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 7、农村户口的,提供粮补一卡通(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8、夫妻离异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后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再婚家庭的要再婚情况证明; 9、养老保障金、求职登记证明; 10、旗民政局低保中心认为应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 申请人签字: 受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