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计 划

发布日期:2019-06-19 浏览次数:126

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农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单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不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改革动力,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着力纠正组织生活会方案照抄照搬、自我批评材料雷同、“三会一课”走过场、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坚持强化政治意识。为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要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清除“污染源”,使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清单履职尽责。实施签字背书制度,党委书记与各站办所(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普通干部职工签订纪律作风建设承诺书,做到职责清、责任明。二是着力压实工作任务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不少于2次,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支部书记讲1次廉政党课,至少向党委报告2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实行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单位职工廉政谈话全覆盖。

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旗纪委监委开展的整“四官”问题专项活动,坚决惩治懒官、庸官、乖官、巧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规范接待、出差、用车等经费支出,深挖在项目分配、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且要将完整规范的档案影像资料归档。三是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按照旗政府要求,要规范使用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本单位需要公开事项。四是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报告工作,禁止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或巧立名目搞变通。五是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带头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切忌走过场、搞应付,同时对关键岗位的干部也要提出明确要求,而且要将查找到的风险点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党群办存档。

 

附件:奈曼旗农牧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

 

 

 

 

 

 


附件:

 

奈曼旗农牧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决策部署,有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体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特制定本领导小组。

 长: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门桂梅     党委成员、副局长

 员:文海三     党委成员、副局长

        李茂华     党委成员、副局长

        程晓慧     党委成员、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为农牧局党群办。


信息来源:农牧局党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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