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各类违规违法使用乡村振兴资金的行为,全力保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筑牢坚实基础。现面向社会公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的监督举报电话。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审核把关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补贴发放方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迟发漏发和未足额发放,以拨代支,未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
(3)项目管理方面。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4)违纪违法方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违规审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申领拨付过程中漠视群众利益,拔高要求、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项目申报方面。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项目前期谋划、调研工作开展不实;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
(2)资金分配方面。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擅自扩大、变更项目资金用途;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
(3)项目实施方面。存在偷工减料或虚增工程量、虚列项目开支,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
监督举报电话:0475-421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