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隆永镇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奈曼旗农牧局关于印发《奈曼旗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 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农科字【2025】7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明晰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账面数据为基础,实行账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清查核实。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确保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坚持规范操作,合理合法。严格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程序,先将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对需要评估的资产
要进行价值评估,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 结果真实准确。
坚持农牧民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牧民参 与,接受农牧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农牧民 群众认可,保障农牧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清查对象
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对象是全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清查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等。
(一)资金清查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现状,包括所有现金、银行存款、交镇代管的资金、有价证券等流动资金情况;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核、监督和结算、报账等情况。
(二)资产清查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现状,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具体为村办公场所及设施、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和农牧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存量、种类、分布和管理情况。
(三)资源清查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经营状况。具体为集体所有的耕
地、林地、草地、荒山、水面等资源情况。
四、工作程序和步骤
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登记时点,按照清查登记、公示确认、账目调整、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清查登记
按照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对集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账外资产资源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逐一填写相应的清查登记明细表,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做到清查范围彻底、登记内容规范。 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 查物,全面清点,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清查中遇到的 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损毁 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需要核销的,由村清查工作小组拟定处置意见,填写核销申报表,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审核批复。
(二)公示确认
将所有清查核实的数据成果进行公示确认,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公示期间,镇、村要安排工作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对公示过程中,农民群众提出的异议,工作人员要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应上报镇清查工作组协调处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争议的资产,由村清查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依法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代表讨论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由村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清查工作的数据结果,整个公示确认要做到内容全面、程序合法。
(三)账目调整
清查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要按 照《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管理办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以及程序,及时进行账目调整。核实资产的实际占用 量,形成核实后重新确定的集体资产价值总额,做到调账正确, 核实准确。
(四)审核备案
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确认后的数据结果, 由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镇清查工作组审核, 确认无误后,一式二份,分别镇农经管理部门、村存档 。
(五)汇总上报
镇清查工作组将审核无误的集体清查结果,按照资产 归属,分别形成镇、村《资产负债汇总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确认无误后,以镇为单位,报送旗农牧和科技局。
(六)纳入平台
依托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录入、校 验、审核清产核资数据,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纳入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系统。
五、工作要求
此次清查工作与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相衔接, 各村应高度重视,确保在2025年5月1日前高质量的全面完成此次清查工作,同时上报书面精准清查工作报告。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查内容、清查方法、人员分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全面细致开展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清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三级对清查结果逐一签字背书,做好资料整理归档。镇级组织开展线上审核,并实地核查、校验,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严防漏报瞒报等问题,镇综合保障和推广中心将视情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