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沙海明珠 奇美奈曼”文旅品牌知名度,探寻文旅新魅力,全面展示奈曼旗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俗风情与深厚的历史底蕴,促进文旅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举办奈曼旗“我和我的家乡”文旅星推官评选活动。
一、时间安排
报名阶段:5月19日—5月31日
作品征集:5月19日—10月7日
评选阶段:10月8日—11月7日
颁奖仪式:11月15日
二、参赛平台
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每人不限制拍摄作品条数,每条作品要求同时发布三平台)
三、奖项设置
三个平台点赞量总和排名前10名的账号,每个账号颁发奈曼旗文旅星推官荣誉证书+奖金1万元
四、评选标准
内容符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积极向上,爱党爱国爱家乡,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成年人参赛需提交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五、作品内容
本次视频及小红书创作内容主要以奈曼旗文旅为话题,讲好奈曼文旅故事,重点宣传奈曼旗的景区景点、四季风光、人文历史、特色非遗、传统文化、特色美食、地方特产等。要求视频内容精美,宣传导向正确,内容紧扣主题。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含有违反公序良俗、低俗、庸俗等不良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抄袭,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及隐私权。
六、作品要求
1.作品发布时标题需插入话题#沙海明珠奇美奈曼#我和我的家乡奈曼,否则判定为无效作品集;
2.视频内容左上角需添加“歌游内蒙古”LOGO,否则判定为无效作品集;
3.视频结尾需添加大赛主办方统一指定片尾,否则判定为无效作品集。
七、注意事项
1.在5月19日—10月8日中午12点前的作品发布阶段,大赛主办方将邀请专业短视频老师不定期筛选参赛作品是否符合比赛要求,如有作品不符合比赛精神及要求,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调整修改并重新发布。如多次沟通协商后拒不调整,则判定自动放弃比赛资格。不得流量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2.评选过程及结束后将挑选优秀作品于官方账号实名发布,并在举办文旅活动期间在奈曼旗文化广场进行巡展。
3.评选结果将于“奈曼文化旅游资讯”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4.主办方可以重复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和展览、展播,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报酬。
5.“我和我的家乡”文旅星推官在1年内有违法犯罪失信失德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称号。
6.本届奈曼旗“我和我的家乡”文旅星推官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在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
活动报名二维码
咨询电话:0475-42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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